积分与退款规则
一、积分性质和显示
积分是平台内用于结算模型、OSS 和其他已公示服务的记账单位,不是存款、电子货币或可自由兑换的现金。首版参考换算为人民币 1 元对应 30 积分;赠送积分不能兑现、转售或单独退款。
每个模型和能力单独定价。调用前会显示或可查询相应价格维度,结算以请求发生时绑定的价格快照和权威用量为准。
二、充值批次
每次充值形成独立批次,记录实付金额、付费积分、赠送积分、支付渠道、时间和退款状态。积分使用时由系统账本记录,但退款资格按本规则检查账户当前总可用积分。
三、三日内整批退款
- 自支付成功起 3 个自然日内,可以对该充值批次申请整批退款。
- 申请时账户“总可用积分”必须大于或等于该批次发放的全部积分(付费积分与随批赠送积分合计)。
- 符合条件时,平台撤销该批次对应的全部积分,并将实付人民币按原支付路径退回;随批赠送积分一并撤销,不折现。
- 如果总可用积分低于该批次全部积分,说明账户已发生消费或其他扣减,本批次不支持按这套自助规则退款。
- 本规则不提供“只退剩余部分”的自助退款。法律规定必须退款、重复扣款、平台计费错误或服务未提供的,按实际情况人工复核,不受上述自助条件限制。
四、退款顺序与冻结
退款审核或支付渠道处理中,相关积分批次可被冻结,防止一边消费一边退款。退款成功后写入不可随意修改的积分账本和支付事件;失败则按可核验状态恢复或转人工处理。
五、团队公对公采购
企业公对公打款不是用户端自助充值,不适用个人充值的三日自助退款规则。平台管理员确认款项到账后,填写实际到账金额、到账日期、发放积分、可用模型和团队专属价格,提交老板审批;审批通过后,上述内容一次性同时生效。
企业总账户和成员不能在用户端自行发起公对公采购退款。如确需退款,应由企业授权人员通过工单联系平台,由管理员核验合同、到账记录、已用积分、未结算请求及法定义务后发起处理;是否可退和退款金额以核验结果及双方约定为准。团队内部向子团队划拨积分不形成新的充值批次,也不产生独立退款权。
六、模型调用异常
请求未发往上游、明确失败且未产生应付用量时,预冻结积分会自动释放。上游已经计算但 usage 缺失、网络中断或返回协议异常时,系统会保留预冻结及证据,自动隔离异常路由并进入复核。管理员可依据上游请求号、账单和计量证据执行全额扣除、部分扣除或全部退回。
七、OSS 费用
| 项目 | 人民币售价 | 积分参考 | 扣费时机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上传流量 | 免费 | 0 | 不扣 |
| 7 天存储 | 0.05 元/GiB | 1.5 积分/GiB | 上传并校验入库成功 |
| 公网下载授权 | 0.60 元/GiB/次 | 18 积分/GiB/次 | 成功生成下载授权 |
| 延长 7 天 | 0.05 元/GiB | 1.5 积分/GiB | 用户主动续期 |
用户必须先在对应 API Key 设置中手动打开“允许付费 OSS”,打开仅代表允许在确有需要时使用,不代表普通请求默认走 OSS。
八、如何申请
充值功能启用后,可在订单页选择符合条件的批次申请退款。暂未提供自动入口或对计费结果有异议时,请通过 站内投诉入口选择“积分、计费或退款”,并提供订单号或请求 ID;不要提供完整密钥。